第63   出刊日:2003年8月25日

發 行:佛教弘誓學院

編 校:釋傳法 

創刊日:2001年11月05日 

  本期內容:

  師生動態

  ※ 教界訊息:「一灘血」民事庭,法官烏龍判案!

  ※ 倡議樹立「一攤血」苦主陳秋吟紀念碑 呼籲醫師家屬向受害人與全國民眾道歉

  ※ 對「一灘血」民事判決的看法

   專修部第一屆畢業典禮感言

 

師生動態

92.8.24 出席記者會人士(左起:劉振瑋律師、昭慧法師、李滿妹母女、何日生發言人、聶齊桓律師)。

92.8.24 劉振瑋律師發言。

92.8.24 慈濟發言人何日生居士舉著「一灘血」當事人原住民陳秋吟女士的照片,追述三十七年前因醫師拒醫而導致一屍兩命的悲劇。

92.8.24 現場播放當日扛抬陳秋吟女士之原住民陳文謙先生老淚縱橫憶述往事之錄影帶。

92.8.24 李滿妹(中)偕女參加記者會,堅決表示「一灘血」與「保證金」都實有其事。

 

 

92.8.24

•上午,慈濟基金會發言人何日生居士蒞院,邀請昭慧法師參加下午舉行的「一灘血真象」說明會。

•下午三時,針對22日一灘血初審民事判決結果,慈濟基金會於台北靜思書軒舉行記者會,由慈濟基金會發言人何日生居士主持,邀請「一灘血」見證人李滿妹母女二人、昭慧法師、劉振瑋律師與聶齊桓律師,表達對本次民事判決的看法。劉律師與聶律師皆對判決內容就法律觀點,提出嚴重之質疑,何居士強調,證嚴法師不是不願和解,但是醫師家屬要求證嚴法師說「一灘血故事並非事實」,法師認為事實真相不容抹煞,所以礙難照辦。

 李滿妹女士強調,她當日確實有看到一灘血,而且告知證嚴法師,這是因付不出保證金而被抬回去的原住民產婦所流下的一灘血,所以她不解何以說真話也要被判敗訴。現場並播放當日扛抬陳秋吟女士之原住民陳文謙先生,老淚縱橫憶述往事之錄影帶,在場人士極受震撼。昭慧法師之發言,一方面對民事判決誤導輿情,醫師家屬洋洋得意,而原住民血淚故事卻被刻意遺忘,表達深切之不滿,倡議要為「一灘血」受害人陳秋吟女士立碑紀念。其次亦提醒醫師家屬,不要忘了當初的承諾:「假如父親真有見死不救情事,則願意向國人公開道歉」,請醫師家屬遵守諾言,向國人公開道歉。

 本次記者會受到極大的重視,各家電子媒體悉數出動採訪,TVBS、中天、三立、東森等四家新聞台並以SNG車作現場全程直播,各家電視台的晚間新聞都詳細播報記者會經過。詳細內容請看本期電子報內容。

•本日起至30日,第四期結七禪觀共修開始,由性廣法師主七。 

92.8.25∼30

本日起連續六日,本院舉行暑期中的第二個講座:「唯識專題講座」,每日五堂課。共有46位學員報名前來聞法。這是法界空中佛學院第三屆課程之一,由昭慧法師分三階段講授,本階段講三十堂課,餘兩階段則將在下個寒、暑假擇期續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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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界訊息

「一灘血」民事庭,法官烏龍判案! 

法院還原真相:

一灘血是事實,卻判應賠償???

慈濟基金會新聞稿(92.8.22)

  對於「一灘血」民事官司,花蓮地方法院判決:

  一灘血這件事是事實,當時原住民因為沒有八千元而未獲醫治也是事實,此案至此應該已是真相大白,但該院卻判決證嚴法師因轉述「保證金」三個字,而應賠償原告一百零一萬元,被告律師感到不解、訝異與遺憾,並將依法提起上訴。

  法官認定:證嚴法師所傳述之一灘血,確實存在,也是事實。

  法官認為:莊醫師因八千元而未醫治原住民陳秋吟也是事實。

  但法官卻要求:證嚴法師賠償???誠屬不可思議!

  一灘血官司證人包括原住民陳文謙、李烏吉、林世妹、及當年鳳林病患余相來都直接證實,證嚴法師所傳述發生在民國五十五年鳳林診所醫師,曾經因為八千元而未醫治從豐濱抬來的原住民產婦陳秋吟屬實,法官認為「有一灘血這件事,是原住民婦女陳秋吟送醫於莊診所,而留下」。 

  唯令人遺憾的是,李滿妹所指陳,當年曾經向證嚴法師轉述,老醫師因原住民繳不起八仟元保證金,而拒診之證詞,其中「保證金」三個字不為法官所採信。法官認為「原住民因為沒有錢,陳秋吟才被帶回去」,相信「李滿妹轉述告知證嚴法師原住民因沒有八千元而離去」是與事實相符的轉述。純因證嚴法師轉述保證金三字而判定賠償原告一百零一萬元。並藉此建議雙方和解。 

  對此判決我們有以下的看法﹕

  1.一灘血故事的重點在於原住民付不出八千元而未獲莊診所診治,不在原住民付不出「保證金」而未獲莊診所診治。一灘血與八千元事實俱在,保證金有何重要性?

  2.一位醫師因為八千元而未救治原住民留下一灘血的故事,是關於醫生職務而可受公評之事,是否為保證金不是重點。李滿妹除了曾說保證金之外,並強調「先交」八千元,「先交」八千元與「保證金」有何差異?!

  3.證嚴法師從未提及莊醫師之名,有無保證金三字都不可能構成侵權行為。

  4.判決既然認定莊醫師因八千元而未醫治原住民陳秋吟為事實,竟還積極要求證嚴法師對莊醫師表示推崇及肯定,令人不可思議。

  5.法庭所提供的新聞資料中顯示,本案法院如此判決的用意在於促成雙方日後和解的空間,但既已還原一灘血事實,卻又在「保證金」三個字上改變判決結果,為追求和解而犧牲判決正確性,並不足取。

  6.基於澄清最完整的事實,律師將依法提出上訴。 

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 秘書處 吳季春

(03)8561-825 ext.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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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灘血事件

倡議樹立「一攤血」苦主陳秋吟紀念碑

呼籲醫師家屬向受害人與全國民眾道歉 

釋昭慧   

92.8.24 昭慧法師發言,認為判決結果與醫師家屬得意洋洋之表現「沒血沒淚」,原住民婦女之苦難被集體遺忘。

92.8.24 慈濟基金會副總執行長林碧玉居士自台中趕來台北,記者會後與昭慧法師作簡短之晤談。

荒謬的判決,荒謬的「好人」!

  本月二十二日,「一攤血」民事案的判決,出現了荒謬的結論:當日見死不救的醫師是「好人」,對其見死不救的情事加以轉述(而且未將該「好人」名字曝光)的法師也是「好人」,但後者這個「好人」,卻只因陳述千真萬確的事實時,不慎提及「保證金」三個字,而必須被罰鍰一百零一萬。

  法官的邏輯就是:醫師因為是好人,所以即使是見死不救,也無損於其「好人」之形象;法師說醫師「見死不救」,即使不曾述及醫師大名,也會侵損醫師的「好人」形象,因此法師該當被罰!

  荒謬的判決,加上唱作俱佳的醫師家屬,嚴重誤導著輿情,他們讓台灣民眾產生了嚴重的錯覺,以為只不過是曾經發生過一則「垃圾包因不值八千元而被一個好人丟棄了」的故事。於是,真正的「受害人」,就這樣被台灣社會「集體遺忘」了!

一攤又一攤痛徹心扉的血和淚

  遙想三十七年前,花蓮縣豐濱鄉原住民產婦陳秋吟,在鳳林某醫院的地板上,因繳不出保證金(或醫療金),而被絕望地抬了回去,流下了那麼一攤血,成了歷史的見證。這段塵封往事,在她的親人指陳歷歷的追述下,三十七年之後的今天讀來,猶然盪氣迴腸,掩卷太息!

  誠如記者所言:這真的是「一攤又一攤痛徹心扉的血和淚」。饒是鐵石心腸,看到上項血淚交織的報導,都不可能無動於衷!設身處地想想:這四個原住民大男人,七、八個小時扛著陳秋吟翻山越領,步伐儘管沉重,體力儘管耗竭,總還帶著些許的希望吧!但從醫院抬著她踏返歸途時,所有希望都破碎了!一步,一步……,每一個腳步,都是何等的絕望而哀慟啊!

家屬欠受害人與全國民眾一個道歉!

  「歷史可以原諒,但是不能忘記!」想到醫師家屬精心編織一套「為父復仇」的戲碼,將證嚴法師汙名化成一個造謠生事的邪惡尼師,為此並不惜鋌而走險,竊取他人網站的內部資料,及至逮到荒謬的民事判決機會,就立刻唱作俱佳地聲稱「父親的眼淚馬上奪眶而出」,這一幕一幕,對映著原住民那一攤又一攤痛楚的血和淚,令人感覺格外刺目!

  當日目睹見死不救的慘劇之見證人,業已一個個站出來指證歷歷,然而財勢龐大的醫師家屬,卻仍全力塑造乃父的「神聖」形象,將他們自己則包裝成無辜而「弱勢」的受害人家屬,這讓那真正「弱勢」,難產流血、呻吟至死的卑微婦人,以及當日「哀號一地」的幾個大男人,情何以堪?

  當日醫師家屬不是夸夸其言向國人宣告:「如果父親有見死不救的情事,願意向國人道歉」嗎?本人必須鄭重指出:醫師家屬不但欠全國人民一個道歉,更欠陳秋吟及其家屬一個道歉,而且迄今為止,本人還未看到醫師家屬為自己的竊盜行為,而向受害人慈濟基金會與證嚴法師說聲抱歉。

倡議樹立陳秋吟紀念碑

  台灣社會對當日受害的原住民同胞,理應有更多的疼惜,更多的紀念,陳秋吟不但身死異鄉,到如今,連她的墳地都已因產業道路開挖,而不再存留下來了,只剩下報端照片中那道暗淡的油漆指標。筆者希望有一天,在那道指標的路邊,樹立一塊紀念碑,並於其上勒銘而曰:

  山與海的女兒陳秋吟,

  一九六六年長眠於此。

  她所流下的一攤血,

  輾轉撼動著數不盡的靈魂,

  匯聚成了四百萬救苦救難的長情大愛!

  她的故事,見證了菩薩行人,

  面對一幕幕苦海蒼生永無止盡的悲劇,

  刻骨銘心的永世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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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灘血事件

對「一灘血」民事判決的看法

◎劉振瑋/華通國際法律事務所主席律師

  有關慈濟一攤血的民事判決結果,令人震驚及不解,個人有以下幾點疑惑:
   一、今法院既然認定一攤血是事實,原住民難產婦付不出八千元而未獲醫治也是事實,當原住民難產婦人在生命垂危之際,被族人抬了七、八小時到了診所,醫師讓她因為沒有八千元而只好離去,就是拒診,就是見死不救,當然有違醫德,自屬可受公評之事。
   二、不管這八千元是「保證金」或「醫藥費」或「預收款」,只因沒有八千元,就眼睜睜坐視原住民難產婦呻吟痛苦地抱憾離開人間。讓人無語問蒼天,嘆問「生命何價」!孟子說:「殺人以梃、以刃有以異乎?」沒有八千元就沒有辦法獲救,這個事實和八千元究竟是保證金或是什麼其他名目,有什麼關係?難道八千元不叫保證金就可以不救人嗎?法官關心醫師所謂的「名譽」,誰來關心原住民難產婦的生命?不禁要讓人同聲一嘆!
   三、法官一方面認定原住民婦女因繳不出八千元而無法獲醫,致抱憾以終,一屍兩命之悲慘事實,一方面又以該案是好人與好人間的爭執,最好和解為由,積極要求慈濟對醫師的上述行為應表示推崇與肯定,以達成和解,令人費解。據所知慈濟事實上不斷進行和解的努力,但要以漠視原住民生命關懷以成全醫師名譽之方式來和解,基於大是大非及眾生平等之真諦,誠屬不當。

◎郭又銘/南台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研究生

  對於一攤血的官司,法官採信證嚴法師真的看到一攤血,真的有原住民因為沒有錢而被拒絕看診。如果,莊家是認定「莊家根本沒有因為收費拒診原住民」而提出求償,法官卻在採信有這些事實以後,判決證嚴法師敗訴。法官的看法是,當時李滿妹並沒有說八千元是「保證金」,但是證嚴法師卻說那是「保證金」。姑且不論這個枝微末節的措辭是不是真的如法官所說的,我只想反問,
   「一個醫生因為八千元拒絕為難產瀕死的婦人看診」,跟「一個醫生因為八千元保證金拒絕為難產瀕死的婦人看診」,除了文字以外,於我們要探討的人性和公義來講,就足以構成對事實的顛覆嗎?    
  我只是想指出,一個法官對於判決的做成,應該不只是計較這種文字的邏輯,更應該要思考的是社會公義的邏輯。

——刊於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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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文章

專修部第一屆畢業典禮感言

釋心淳(佛教弘誓學院執行秘書)

  一轉眼,專修部第一屆畢業典禮已是個把月前的事了。猶記得為籌備此盛會,和同學們互動的更為頻繁,而隨著畢業日子的接近,看著同學們挑燈演練或製作相關資料,那種專心投入的精神很令人不捨與感動。捨不得的是:同學們犧牲了睡眠與讀書的時間;感動的是:同學們精進專注的精神,其所散發出的無私忘我。畢業典禮當天,在眾多嘉賓的襯托下,整場典禮更是圓滿。故很想以學院執行秘書的立場寫幾句話,但一直因其他的事,將此感言一擱再擱。如今回憶起來,就是對同學們無限的感激!

  6/20是學院專修部第一屆畢業典禮。和師長討論並確定典禮程序後,見岸法師帶領常住同學與各年級代表,成立了文書、典禮、場地、大寮、影音與貴賓等六個工作小組,利用每月上課期間的一個晚上開籌備會議,由全體同學們集思廣益,共同來籌劃整個典禮內容。一年級班代明一師提議應該呈現學習成果,以供家長與來賓們進一步瞭解學院和同學在校所學。由於大家是每個月從全省各地到校上課四天,考量到人力與時間所限,故當初對典禮的設計,也以盡量不佔用同學太多時間為重點。而對專一同學的熱烈響應,並願意負責全部展覽的規劃,大家都樂觀其成的配合。

  同學們大部分在各個常住都擔綱著重要執事,兼顧課業和執事本已不容易;來校上課,課餘時間幾乎都沉浸在圖書館查資料或看書,研究小間常常是座無虛席。但這一學年(91學年)來為了各組工作的進展與搭配,除了例行的籌備會議外,從每一小組或每一年級各自的討論、溝通,到獻禮節目的製作、演練,與成果展作品的種種細節安排,同學們總是把握每次上完課的時間,聚集在一起商討。而且,若在學院敲定的項目,有些則各自帶回家,或大家集體創作的「功課」。

  Sars疫情蔓延時,考慮同學從全省各地搭乘交通工具,可能受感染之不安全,學院不得不暫停五月份的課,而改為在六月份連上兩個月的課。如此一來,原先的籌備計劃無形中也被迫擠壓在一起了。上課、期末考試、報告,加上畢業典禮點點滴滴的工作。連續這十天中,同學之忙碌與辛苦,可真是難為他們了。

  從剪剪貼貼、捏捏弄弄的成果展,到幾個會場佈置、花材選購與插設、禮物的包裝。從陌生到熟悉,從生疏到熟練,一次又一次的典禮彩排,同學們為這殊勝的典禮,投入時間和心力,大家身心上的疲累也在一次又一次的完成與成就中,漸漸轉成法喜。尤其,當6/19下完課,每一組成員各就各位總動員起來,校園中到處充滿著愉悅,喜氣洋洋的迎接著典禮的到來。

  是日,諸山長老法師,學生家長、親友與信眾的到來,使整個典禮會場,倍增隆重與莊嚴。而長輩們開示中,殷殷的提醒和勉勵,透露著疼惜後學的心情與期許,對畢業生或在校生而言,都是大受用!最後,在校生與畢業生精心設計,並真情流露的獻唱出他們的祝福與感恩,一場溫馨感人的畢業典禮,就此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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