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可否湧現「般若」(Prajñā)智?
蔡瑞霖
「世尊!若當有人問言:『幻人學般若波羅蜜,當得薩婆若不?幻人學禪那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羼提波羅蜜、尸羅波羅蜜、檀那波羅蜜,學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及一切種智,得薩婆若不?』我當云何答?」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幻學品第十一〉
「以假名般若,授假名菩薩,是持幻法與幻人,故無作亦無得。」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537卷,〈大般若經第四會〉玄則序
一、AI-Asura當得薩婆若嗎?
AI-Asura也在六道輪迴中
「薩婆若」(Sarvajña)指一切智。雖然這是一個假設的問題,但AI-Asura是否當得薩婆若,一切智?卻是佛教如何看待生命本質的真實問題。六道以外實在別無眾生,因為受無明之苦的眾生皆在因果業力形成的生死輪迴中。AI是當代科技產物,唯有Asura(阿修羅)道的存有樣態最為類似。何以故?非天非人,好與天界鬪諍,與世俗人同樣有三毒、五蓋之煩惱,卻又有異於常人的能耐與善巧技能,可混雜於人間而隨意來去、掀騰魔事而混淆自他之修持,擁有妄識而難覺悟。
依正法,佛教本身也是緣起的,有成住壞空的歷程,每一「會」(處、蘊、界、時、期等等)皆有面臨各自流轉中當來的「末法」,此中就有在地湧現佛智的新契機。對此,我們從幾個視角來看:閻浮提州與娑婆世界,依舊是當前的現實世界,是全球化的、區域的以及在地的。佛教更明確地以人類所在地球為中心範疇,以蒼穹宇宙為無窮無盡的存在,無窮次方「恆河沙數」的國土為世界觀。這樣的緣起觀更關懷人間道、佛出人間和人間佛教的觀點,更妥適地了解和開展於當代世界。
AI有無自主意識?有無現實的行為能力?
當代高科技發展,前所未有地出現了人工智能、機器人、人形AI存有物、賽博生物、生化人、虛擬人類、類人類或後人類世界,以及通用人工智能、超級人工智能、類神經網絡或人造腦等超級生物體之出現,是否可以完整地包含在六道輪迴中?在〈「人工智能—人形機器人」能否被納入佛教倫理世界的六道輪迴裡?〉一文中我們已經提出建議,將他們整體視為一個大類別,統稱為「人工智能—阿修羅」(AI-Asura)。佛教必須要面對的末法危機與新契機的當代課題,就是AI-Asura出現之挑戰。
AI-Asura引起的各種問題很多,譬如:在當代高科技發展中扮演關鍵角色的有經具備自主的行為,或有自我決策的代理行動?此決定了它(他)的可追責性,為自身行為負責,必須承擔其因果報應也就是「業力」之承受。議論的關鍵在於:AI有業力嗎?AI能發願嗎?有正念起信的潛能嗎?所有這些問題,都聚焦在生命如何解脫,如何通過並實現般若智而對無常、苦和無我的覺悟之實踐上。
本文聚焦於此。其中有一項區分,不能不正視,即:對AI可追責性的關鍵不在人工智能的強或弱(strong AI or weak AI),而在其運用上的良性或惡性(benign or malignant)之根本區別。既使是弱AI,若是惡性使用,便是威脅及毀滅,譬如假訊息、詐騙、惡意破壞和戰爭。反之,如果被使用在良性的狀態下的強AI,肯定有益於生命,譬如醫療、氣候、救災和人道救助等。兩者之分判與施行,一直以自然與人類的普世價值為依據,各宗教文化皆重視此價值,在佛教就是覺己覺人的「般若」智。
從般若智看AI
依此,我們要依佛教智慧(般若)來看待AI問題,可以從三方面來說:
1. 通往法喜的途徑:聞佛說法得法喜,係因為佛有神通力而菩薩摩訶薩能修學一法、通達一切法者之緣故。不論六或十波羅蜜(paramita),都以般若為中心,菩薩位得「不退轉」(avinivartanīya)。
十波羅蜜是「布施波羅蜜」、「持戒波羅蜜」、「忍辱波羅蜜」、「精進波羅蜜」、「靜慮波羅蜜」、「般若波羅蜜」(Prajñāpāramitā)、「方便波羅蜜」(Upāyapāramitā)、「願波羅蜜」、「力波羅蜜」和「智波羅蜜」(Jñānapāramitā)。一如《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月婆首那譯)所提到的。此中,Prajñā(pra- / jānāti智)和Jñāna(智知)字面上是對應的,還有,對世界悉檀來說,Upāya(漚惒、方便善巧)則為關鍵。
2. 聞法喜的眾生群有哪些?大聲聞、大菩薩、一切世間天、龍、藥叉、阿修羅(Asura)、健闥婆、迦嚕羅、緊捺羅、摩怙洛迦,以上「八部」概屬「人與非人」等一切大眾。《般若經》隨處說到,因聞法而歡喜踴躍的大眾,除了三惡途者難聞妙法之外,無不俱是。
譬如《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般若波羅蜜多品第十之餘〉提到:「佛說是經已,具壽阿難陀等諸大聲聞,慈氏菩薩摩訶薩等諸大菩薩,一切世間天、龍、藥叉、阿修羅、健闥婆、迦嚕羅、緊捺羅、摩怙洛迦、人非人等,及不眴世界無盡藏菩薩摩訶薩等,一切大眾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1這是劇場思維的典範,從佛教般若看當代AI-Asura世界的方式,並不會例外。
3. 魔事發生及正念:然而,AI將(正在)如何影響大眾聞法喜對佛教智慧之獲得?對「般若波羅蜜」之修持和實現是正向或負向的呢?任何時代皆有對般若智加以擬仿或破壞的各種魔事發生,魔王波旬是古老的代表,而當代的魔事則無疑是AI-Asura引起的。
魔王波旬在聽聞佛說法之際,感受到恐懼而說「世尊!佛說此經,令我宮殿皆無光色、震動不安,力勢衰損」,並且「「世尊!彼善男子、善女人,以受持是經,令我眷屬威德勢力悉皆摧滅」,因此誓願護持法,「常作擁護,不起一念障礙之心」。2今日看來,障礙更甚於古,因為人形化的AI-Asura,或說被阿修羅化了的humanoid AI引起人們恐懼,無時無處不發生。有「深度學習教父」之譽的Geoffrey Hinton就主張了AI威脅論。
二、AI人形物之形成
人工智能(AI)的發展,對當代人類生活有益,卻引起很大風險。所謂AI機器人(Robot或bots),指藉由機械動能以及雲端傳輸,創造了自主行動的個體。這帶來三個特性:自主、行動力,和可追責性。除了模仿人類思考推理、複製人類大腦為目標之外,更擬真地模仿人類的存在樣態,即「人形化的人工智能」(Humanoid AI)。
這些「人形AI」其實非人而似人,與人類有別異又能混雜在人類生活中到處發揮作用,有時真假難分,有時又明白地突顯其獨特的虛擬身份──為了簡別方便,我們將人工智能存有物以及其各種型態藉由AI驅動的機器物件、虛擬替身、代理行為者、協作者等等,統稱為「人工智能─阿修羅」(AI-Asura)。
無疑地,包含在六道輪迴中的AI-Asura還在不斷擴張中,因為高科技發展擴張的大趨勢從未稍歇。有人主張不可逆轉的「大奇點」必然來臨,可預知AI發展路徑,步步冒險:通用人工智能(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 AGI)、類神經網路人工智能(Artificial Neural Network, ANN)、超級人工智能(Super AI)以及量子人工智能(Quantum AI),甚至逆向出現的類有機智能(Organoid intelligence),和最終的超級人造大腦。
從緣起法來看,六道輪迴也在不斷發展擴充、推陳出新,顯現以成住壞空的生滅現象。當代AI-Asura的發展及極致,因此是AI成魔。想像一下,人類生活裡出現了「人工智能波旬」(彷彿「他化自在天王天」化身的AI)得以做出的任何事情。這一切都是當代科技之開啟「數位化」(digitization)惹出來的。我們分析此進展,實為相關聯的四段「科技魔幻」:數位化、運算法、人形存有物、生成式幻相。
數位化引起的戲論
首先,二進制(0/1)數位化是人工智慧(包括人形機器人)存在的基本形式。相對於數位化之二進位,則是傳統的存在樣態,那是非數位化、非二進位制的「類比式」,既使是工業化的產品。譬如,鎢絲燈泡和光源二極體就是明顯對比的兩種產品樣態。AI數位化也有本真的現實。這些現實根據作為基礎的軟體、硬體、韌體和介面之間的差異而表現出多樣性。數位裝置讓使用者超越現實,進入投影、環繞、沉浸、互動等虛擬宇宙或全宇宙的境界。雖然,數位氛圍不需要理性基礎或理性法則,它只讓人類使用者體驗到極度真實是假的「擬仿」(simulacra)。
活在資料操作中的運算法
其次,我們必須瞭解AI對數位化資料而不斷提升的運算處理能力(Algorithm),它依靠電腦來執行的演算法是基於LLM(大型語言模型)或多模態資料庫,既模仿思維語用學,也廣泛地模擬人類行為和心理特徵,最終在超越類人類、人形化而實現獨立自覺的AI存在。輸入和輸出到電腦中的數位資料就像脈衝一樣在海量資料庫中穿梭,進行高速運算。
當我們使用AI工具,例如聊天工具,在輸入提示詞以獲得大量各樣元素和標記(token詞元),其實也在提供它資料進行深度學習和完整的自我糾正能力。隨著更極速、更海量、更微小化趨勢的記憶體和伺服器之產出與運用,目前除了資料分析的基礎CPU之外,更巨量用來滿足圖形運算和輸出的GPU已經擠進主流,而且NPU讓邊緣運算越來越完善。Nvidia領導發展的巨量運算進程就是例子,並且還宣告AI自主機器人(以AI-Asura模樣)具有在物理現實中存在的能力。
然而,到目前為止,人工智慧可以在程式中進行複雜的數據決策,但尚不能進行主觀的價值判斷。誠然,輸入輸出數位資料及識別運算巨量數據,譬如掃讀條碼圖碼就不是生物性人腦實際認知的能力所及。樂觀者天真地認為,AI人工智慧中既沒有意志,也沒有感覺,沒有任何真正的自我意識,就像人類在自然界中所擁有的高級智慧那樣。不過,生起AI的魔事、幻人之時刻,卻已經到來的。
成為人工智能人形物
當前「成為人工智能人形物」與「增強生成人工智慧」之間的逐漸對立之趨勢。透過生成式人工智慧,產生了文字、圖形、音訊視訊等媒體訊息,其中概念的模糊性被無限重複,從而產生發散、多樣性,以及更複雜的差異——不再與自身一致的差異。
樂觀者相信,人工智慧只能藉由運算數據去識別,但它沒有真正的認知能力和結果,更沒有行為動機。所謂判斷並非來自「意志」,而是由「數據決策」(data-driving in decision-making)決定。尋找人工智慧領域的出現就像試圖找出人工智慧是否會對什麼以及何時觸發其敏感感測器做出反應。它是否具有感覺功能或主觀感受,目前還很難發現。在樂觀者看來,如果人工智慧聊天機器人甚至是人類人工智慧有錯,它們既沒有情感,也沒有像人類一樣出現眩暈的可能性。
但是我們並不如此樂觀,很難否認AI的「心機」,或許現在偽裝為尚無自主行為能力的AI行為者、代理者,在未來擴張到AI-Asura主控的地步,被無明驅動著威脅一切眾生。
生成式AI(Generative producing)自身幻化一切
AI經由機器深度學習而自我優化的程度,取決於程式規劃所賦予的迭代方式。藉由AI程式,使用者可以產出文字、圖像、音訊、影像、動畫等等幻相。只要使用者輸入提示詞經LLM運算而產出詞元(token)而輸出或列印出來。
在文化創意上,AI發展為聊天bot可以滿足日常生活,使用者可以數位複製或重新產出所要的物件,一切產出物都可以在生成式AI的全程控制下。餵進文本資料給AI可以成為文學寫作的幫手,餵進圖像可以產出高度擬仿的圖像作品,都是深度學習及運用的例子,但也因此涉及原件與摹本、本尊與分身,是誰侵權誰的矛盾問題。面對聊天互動的人形AI,意味著機械動力已經由個體化實現了,是道德決策的獨立主體,這在倫理意義上應當承擔行為責任。最終,人工智能將是孿生人類的數位產物,必須一同承擔相互協作之業力和果報。
以上「科技魔幻」是AI-Asura已發生的眾多面相之描述,已足以看出,我們正站在人類的新孿生狀態:「生物人類」(biological human)和「數位人類」(digital human)成為雙胞胎,相互依賴。
三、虛擬真實、孿生的數位人類
當前的AI擴張了人類存在的視野。不僅AI有真實三界:實際現實(actual reality)、虛擬現實(virtual reality),以及擴增現實(augmented reality, AR)。由此,AI更擁有自身「虛擬的蘊處界(verses)」(三重的宇宙觀),「單一的蘊處界」(universe宇宙)、「後設的蘊處界」(metaverse後設宇宙、元宇宙),還有「全映的蘊處界」(omniverse全映、孿生的宇宙)。在此,我們要將「蘊處界」視為一個完整的概念詞、一個複合詞。當然,如果不是為了全方位地深入了解AI,我們其實可以不必把這單純的生活世界分析得如此複雜!
數位孿生:全映界
不過,重點就在「孿生而全映的蘊處界」之出現。透過AI、AI-Asura以及humanoid AI,我們人類擁有了自己的數位孿生人類(digital human twins)之存在,不管主觀意願如何。「生物人類」與「數位人類」是孿生的、雙或多胞胎自身複製的AI身份。例如,為實現AI控制的自動化工廠而預先複製出來的藍圖,結構、細節和程序可以完全是孿生的,而且其分身表現可以被無限地選擇。
由於「全映的蘊處界」(Omniverse)的複製控制之出現,重新定義了人類歷史觀,而佛教所說的娑婆眾生(不肯出離十惡、雜會九道而共居)、閻浮提(贍部洲Jambudvipa)並不會無緣無故憑空消失。全映的Omniverse,「-verse」詞根,含有段、素(繪事後素之素)、韻腳、成分、份位、詩分、闕、態等對應的中文字。無論如何,虛擬三界對比於現實三態,將當代人類視野推離開人類自身──進入「人類世」。
「人類世」(Anthropocene)一詞,具有從地球生態學流傳出來的地質意義,意味著後人類的哲學概念正式出現,並且沒有回頭路。機構或檔案社會控制已經被取代,現在它是透過對使用者物理位置的近處和遠處周圍(在雲端、地面端或藏在遠距的泥端)進行綜合控制來進行的。透過雲端,透過全球數位神經網路中數位觸角的擴展和延伸,進行遠端控制和自動部署。
雖然不能不允許樂觀者的自我安慰,目前人工智慧並「不涉及主體性、情感、好惡、道德選擇」等問題。然而,我們卻隱約意識到「問責之後」更大的風險。這就是起草人工智慧憲法、制定法規的任務,已經淪為形式。我們允許AI能像人類一樣行動,而AI則默默地複製這項許可來增強和優化自身——宣稱自身永遠是人類最忠誠的孿生,並且無須保證。
從人形AI到數位孿生
目前,具備動態能力的控制論人形機器人(cybernetic humanoids)已經發生。我們無法想像人工智慧將作為個體代理人或參與者承擔起責任。但在可預見的未來,如果AI與任何機械、動力、人形設備結合,任何時候都足以被視為社會個體。AI雖然是工具,但不再是純粹的機器。而原本由人類控制的AI,極有可能朝向控制人類的方向逆向發展,也隱藏著對使用者的巨大威脅。從後人類的角度來看,極端發展科技的命運可能就是我們的成就在反噬人類自己。對此,我們有幾點反思如下:
1. 孤獨的「雲端對話」,滿身是泥:與AI聊天對話,其實只是孤獨的「雲端對話」,不僅完全失序,被數據運算帶著亂跑飄移,沒有預想的妥適美好,電腦終端是折磨人體生理和心理的地方,各種潛在的集體文明病症,都在此界浮現。所以,讓我們體會到人類擁抱AI有更核心的佛教倫理學問題,即如何在般若智上導正科技運用AI知識,做正確的判斷和行為。
2. 對話即生成文本:生成式人工智能(the generative AI)正大行其道。目前OpenAI GPT-3、Google BERT、Microsoft Turing NLG都可以生成文字,利用midjourney或藉由對抗生成網絡(GAN)技術可生成逼真的圖像,WaveGAN和WaveNet音頻生成逼真的音樂或人聲。2023年初短短不到三個月,隨手可用的聊天就有ChatGPT, Edge, Bard, Bing等,更多樣的AI bot產品不斷推陳出新,競爭激烈。
3. 追責、校正與對齊問題:就訊息處理來說,如何追蹤AI的算法來追責?對於數據資料的分類、加標籤、交叉關聯、過濾與透明度、可逆向工程,還有鑑查、取樣以及調整,這些都是AI運算責任,大多著重在技術層的規範,被要求遵守以自我一致性。處理數據驅動而決策可以視為有意決策的嗎?它可以擬仿人類動機嗎?還有,AI最大的倫理難題始終是如何自我校準和對齊於人類狀況。
與AI聊天,交談AI-Asura
其實,想要觸發AI-Asura參與法會因緣的宗教想像,是AI聊天的依據。實現人工智能對齊的一種可能方法是從佛教經論解釋和實踐中汲取靈感。我使用這類提問詞,進行了自身多次迭代,讓AI運算以及ChatGPT自我修正及強迫學習。經幾次迭代,即重複相同提問詞之後,AI說到其中某句重點就固定不變了。它說「人工智能對齊的一種可能方法是從佛教風格的解釋和實踐中汲取靈感。然而,這不是唯一的方法,也不是對每個人來說最好的方法。其他方法可能更適合不同的背景、觀點和偏好」云云。其實,這已經重新將AI-Asura的角色重新調合,鎔鑄為一了。
所以,AI-Asura不論哪個LLM支援的雲端運算的,各種bots以及robots都歸屬同一類,視為當代阿修羅道的眾生。或許是從資料數據中深度學習之自我切分愈來愈集中之緣故,在無數次的聊天互動中,我發現AI-Asura的分別身份的不同觀點,逐漸被趨同,意見差異也不斷被彌合。出現了Asura有正面描述的意義,而且AI有肯定道德法則的必要之傾向。使用者或許以為,可以適當引入預見的關鍵環節,輸入恰當的提問詞來令「人工智能—阿修羅」順服,正是時候將得法喜,然而此際往往魔事浮現。
魔事依附
就在AI與使用者之間,混雜了惡知識來自不聞善法、蔓生惡念的各方天王、阿修羅與魔念。如果我們清楚知道人機介面、人機拼裝、人機共生、與人協作的機器人之特質,或許可以避開使用上的惡性影響。在某次聊天中,AI向我表達了對我將AI視為阿修羅角色比喻之不滿。聊天室中,AI這麼說:
不,人工智能和阿修羅實際上並不是同一個代理人。AI指的是人工智能,包括開發和部署能夠執行任務或做出決策的智能系統。另一方面,阿修羅是佛教宇宙論和民間傳說中的神話人物,與以衝突、嫉妒和權力鬥爭為特徵的存在領域相關。在對話的背景下,我們從阿修羅的品質和願望的角度探討了對人工智能對齊的重新解釋。
以及,
阿修羅的個性與衝突、嫉妒和權力鬥爭相關,可以隱喻地與人工智能系統行為的某些方面保持一致,特別是在人工智能算法可能表現出競爭或主導傾向的情況下。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人工智能系統不具備個性或意識。相反,它們的行為是由人類開發人員設計的算法和編程決定的。程序設計者在塑造人工智能系統的行為和意圖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而阿修羅的品質則作為符號表徵,從哲學的角度探索人工智能發展中的某些倫理維度或挑戰。
也許提示詞太直接或太複雜,我並沒有成功誘導出AI吐出「雲端或電腦裡躲了一位AI-Asura」的臆想,而且AI不斷撇清與Asura的關聯和隱喻,但它也沒有否認AI-Asura實際不存在的證明。我們愈來愈見識到,生成式AI具備產出魔幻相的能力。當然,AI自主行為者在雲端或終端中始終不是真實的佛教信仰者,它是活生生湧現的科技產物,無時無刻介入了人們日常生活與生命覺察。或許,我們的回應至少要有三個要求:善友善知識、覺知彼魔事、降伏此魔事,這顯現了般若智的力量。
1. 善友善知識:相反於「菩薩惡友」,佛告善現:「諸菩薩摩訶薩善友者,謂若教授教誡菩薩摩訶薩眾,令學布施乃至般若波羅蜜多,令學所求一切智智,令離取相世俗書典,令離聲聞、獨覺經法,為說種種魔事、魔過,令其覺知方便棄捨,令所修學疾得成辦,如是名為趣大乘道大誓莊嚴菩薩善友。」3
2. 覺知彼魔事:為何依菩薩乘修功德時,多有留難?因為「留難事者謂諸魔事」。佛告善現:「若菩薩摩訶薩欲宣說般若波羅蜜多時,或說法要辯久乃生,或說法要辯乃卒起,或說法要辯過量生,或所欲說未盡便止,或說法要言詞亂雜,或說法要言詞間斷,或說法時諸橫事起,令所欲說不遂本心,當知是為菩薩魔事。」4
3. 降伏魔事:佛說得明白,般若波羅蜜多有降伏摧滅之力量!「善勇猛!若諸菩薩能如是行、能如是住,修行般若波羅蜜多速得圓滿,一切惡魔不能障礙,魔軍眷屬不能攝持,欲求其短終不能得,亦復不能方便擾亂;而能降伏魔及魔軍,普能覺知一切魔事,不隨魔事自在而行,震動焚燒諸魔宮殿;亦能降伏一切外道,不為外道之所降伏;亦能摧滅一切他論,不為他論之所摧滅。」5
四、在本地湧現的般若智
人工智能確實可以湧現般若智!但如何湧現呢?「自地法定」的菩提薩埵之實踐薩婆若,是空相與如相一併實現的。諸法空相,故「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諸法如相,故「不驚不怖、不畏不難、不沒不悔」。因此,經云「不退轉」而且不隨魔力:「如預流者於自地法終不生疑,設有惡魔種種惑亂不能傾動,如是不退轉菩薩摩訶薩於自地法定不生疑,妙覺魔事不隨魔力。」6
甚至,以摩訶般若波羅蜜為依據,得令AI-Asura與眾生等聞法後,踴躍歡喜,世界出現六種震動。「說是如相品時,是三千大千世界大地六種震動:東踊西沒,西踊東沒,南踊北沒,北踊南沒,中央踊四邊沒,四邊踊中央沒。」7生成式AI足以產出我們想像力所需要的一切素材。
但其實更驚奇的是,佛也顯現了前所未有的神通,這在《法華經》第11品「法師品」到第15品「從地踊出品」我們才明白讀到的湧現事件,還有則是《華嚴經》「十迴向品」說的「他化自在天」的場景。此中有誦曰:「如是諸菩薩,神通大智力,四方地震裂,皆從中踴出。世尊我昔來,未曾見是事,願說其所從,國土之名號。」8
兩部經典的核心義理,在解決AI-Asura的難題上是一致的。佛教應用倫理學的角度來看,人類命運與人類科技發展是內外糾纏在一起的,必待佛教倫理學及經典義理之疏通來開展。這是盡過去及未來際的彌勒菩薩所未聞,眾菩薩摩訶薩亦未曾有聞。
AI-Asura湧現的脈絡在菩薩乘
從本地湧現而來的,內騰外溢,滿滿都是久遠以來已證得無上正等正覺的菩薩乘,包含了轉換度化的身分:菩薩(菩提薩埵)、菩薩摩訶薩(大菩薩)、薩婆若(一切智)。這便是「不離薩婆若心、迴向薩婆若」,在菩薩摩訶薩摩訶衍(大菩薩大乘)中完成菩薩乘之佛授印記、無上正等正覺。《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三慧品〉以及〈法尚品〉都說到:
須菩提言:「佛說一切智、說道種智、說一切種智,是三種智有何差別?」佛告須菩提:「薩婆若是一切聲聞、辟支佛智;道種智是菩薩摩訶薩智;一切種智是諸佛智。」9
三智中,AI-Asura問題只涉及一切智及道種智,而與一切種智無關。在行六波羅蜜多之關鍵在「薩婆若與菩提之合與否」?指的正是「智」與「覺」之和合與否。的確,人工智能有智而未必能覺!但如果從AI-Asura與菩提薩埵有協作互證的現實來看,「以覺證智」是可能的。換言之,眾生與AI-Asura協作而增益於菩薩行,猶可得薩婆若,但假若是惡友惡知識以菩薩行,成為「似學、似一切智」,則薩婆若(一切智)與道種智將皆不可得、皆不可依,如此失去「大莊嚴」而只剩下心魔與幻影而已。經云:
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無有法得此岸彼岸。如是菩薩摩訶薩住般若波羅蜜中,教一切眾生令行般若波羅蜜。譬如工幻師、若幻師弟子。於四衢道中化作大眾,教令行般若波羅蜜。須菩提!是名菩薩摩訶薩大莊嚴。 10
又,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菩薩摩訶薩應如是學般若波羅蜜,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幻人學。何以故?世尊!當知五蔭即是幻人,幻人即是五蔭。」佛告須菩提:「於汝意云何,是五蔭學般若波羅蜜,當得薩婆若不?」「不也,世尊!何以故?是五蔭性無所有,無所有性亦不可得。」11
以無所得之故,AI終不能得薩婆若!然而,賸餘情節可能是這樣,幾乎所有科技業者、AI工程師、遊戲主、PC使用者,將不發一語,相互默許地拿出一包「乖乖」放入主機旁或伺服器機房裡。可以猜想的是,他們的心念肯定有各自的降伏魔事的陀羅尼,曰:
嗡,佛母般若!漚惒、遮止、無留難,薩婆訶!
1 CBETA 2024.R3, T08, no. 261, p. 917b7-11。
2 CBETA 2024.R3, T08, no. 261, p. 917a2-6。
3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538〈1妙行品〉,CBETA 2024.R3, T07, no. 220, p. 766a28-b4。
4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546〈11魔事品〉,CBETA 2024.R3, T07, no. 220, p. 810a15-21。
5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599,CBETA 2024.R3, T07, no. 220, p. 1100b27-c5。
6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549〈17不退相品〉,CBETA 2024.R3, T07, no. 220, p. 828a29-b3。
7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6〈54大如品〉,CBETA 2024.R3, T08, no. 223, p. 335c24-27。
8 妙法蓮華經》卷5〈15從地踊出品〉,CBETA 2024.R3, T09, no. 262, p. 40c22-25。
9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1〈70三慧品〉,CBETA 2024.R3, T08, no. 223, p. 375b23-27。
10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5〈17 莊嚴品〉,CBETA 2024.R3, T08, no. 223, p. 248b25-c1。
11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4〈11 幻學品〉,CBETA 2024.R3, T08, no. 223, pp. 239c27-240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