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研發與佛法智慧
——昭慧法師訪談
時 間:2021年9月23日
地 點:花蓮慈善寺
訪談、撰稿:鄭靜明(慈濟大學生命科學系副教授)
緣起
2021年9月23日,筆者趁昭慧法師至花蓮慈善寺授課之際,就「科學研究中的佛法智慧」訪談法師,問題如下:
1. 科學研究與佛法的相似處,在於它們同樣都能夠透過實驗或實修而得以驗證,站在佛法哲理自身完備的勝義諦觀點,如何看待以世俗諦為探究目標的科學研究?
2. 它們彼此間有什麼不等同卻又不相離的地方?科研者又如何以佛法緣起、護生、中道的智慧來跳脫研究侷限而邁向成功?
科研與佛法的異同處
昭慧法師:
佛法不只是「勝義諦」而是依於二諦的,佛陀依二諦而說法;龍樹《中論》曾如是說:如來是依「世俗諦」與「勝義諦」為眾生說法。而且「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
究竟涅槃的勝義諦,畢竟是屬於更上一個層次的佛法真理,在究竟涅槃的「勝義諦」外,它還包括了流轉生死的所有原理。就生命本能而言,想要存活下去,並且活得快樂,就著這種強烈渴求來說,世俗諦其實也是非常重要的。佛法世俗諦與科學研究的目標,同樣是讓人於世間可以活得下去,而又活得快樂,兩者的目的其實是一致的。
科研與佛法兩者皆有「探索真理」的特性,科研依世俗諦(世間真理)而集成,要有在世間探究真理的強烈動機,才會進入到科研的體系;同樣的,在佛法中,也是要有探究生命實相的強烈渴望,才會進行佛法的理解與修持,事情不同,但道理都是一樣的。兩者的目標都是在邁向真理之途。
如果拋開效益的考量、倫理上的對錯判斷與動機善惡不說,科研與佛法兩者間最為密合的地方,就是「如實知見」;在如實知見的要求上,它們其實是一致的,差別只在於它們對「如實知見」的對象或目的容或有所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兩者「如實知見」所依賴的工具有所差異。佛法的如實知見經常是不需要藉助儀器的,主要是在內心深刻的洞察,但科研不可能如此,它必須面對大至蒼穹的巨觀或小至奈米級物質的審視,所以研發方向會需要使用到儀器,於此兩者是有差異的。
科研與佛法兩者皆以「如實知見」為目的,但在工具使用方面,若不探究它們對其他生命的苦迫,工具也就只是工具而已,但若涉及到其他生命的苦樂,從佛法的角度來看那就是非常不妥當的,比如說,南泉斬貓的禪宗公案,1不論宗門子孫如何對此公案賦與意義,這種做法永遠不是我所能贊同的。就算斬貓可以使當事人成就阿羅漢果,那也等同是將自己的成就踩在別人的痛處。
所以在佛法而言,對於工具應用方面,也就是手段、過程或規範部分,佛法對修道人的「不傷害他者」的自我要求是相當嚴謹的,而科研在這方面就比較寬鬆,不論是手段、過程還是規範。當然,受到人道主義的倫理監督,目前科研對涉及人體乃至動物的實驗與運用,其規範也已益趨嚴格,這算是一個可喜的進步。
「緣起」,是佛法就著現象界的因緣生滅,所歸納出來的法則,而科學家同樣是在尋求現象界的規律、法則。科研固然是科學領域的研究工作,同時也會進行哲學性的規則探索。任何實驗如果無法複製,也就不能成為有效的實驗,但要能符合可以複製的條件,背後則需要一套合理的法則,才能使得每次的實驗結果產生一致性。就此而言,科學家和佛法的修行者同樣是在尋求並印證法則。
其實,「緣起」本身就是現象界涵蓋面最大的法則,在緣起的法則下,還有很多次層的法則,讓我們可以依事循理以進行洞察。在此緣起法則下,科研與佛法兩者的交集很大;緣起論不設立第一因或創造主,所以在佛法實踐者的心目中,只要不涉及對生命的傷害,那麼科研的範疇是可以相當廣大的,因為佛法與科學同樣不受限於某種神學的理論框架。
對動物實驗正確性與正當性的質疑
從佛法的視角來看,科學真正的問題是「護生」的自我要求不夠嚴謹,甚至為了科研目的而不惜傷殺或殘虐眾生。以當今疫苗、藥物與新醫療科技的研發為例,研發過程一定有動物及人體實驗的SOP。時至今日,人體實驗已可透過生命倫理的知情同意、不傷害與公正等原則而加以法律規範,但大多數的醫藥科技的研發者、政府部門的規範制訂者與參與者,依然認定:理所當然地應該進行動物實驗,否則未經過動物測試的產品,直接就進入人體實驗階段,恐會帶來更大的潛在危機。
問題是:目前的科學研究,並非完全無法以細胞取代動物來進行成效評估,並且即使是依據動物實驗得到的科研產品是有效與無害的,我們依然無法證明在人體的使用上就有一樣的效果,很有可能在動物身上安全有效的研究結果,使用在人體上卻會出現狀況,這些都是過往曾發生過的情況,科學家們也心裡有數。
所以這一套SOP的環節,嚴格而言並沒有那麼大的意義;這套動物實驗SOP的設置,僅能代表在西方的哲學思維裡,把動物與人類的層次劃分開來,無論其判準是劃在「理性」或是「神性」,總之他們認為:人類是比較高等的物種,所以有權力去支配比較低層物種的生命,來謀取人類的利益,乃至謀取科學家們自己的利益。
其實我們應該要跟動物保護團體通力合作,嚴格質疑動物實驗的正確性跟正當性,並且這兩者都應該同步質疑。因為如果不質疑動物實驗的正確性,而只質疑它的正當性,支持動物實驗者就會告訴你:為了研發結果的正確性,我們只好採取比較不正當的手段,也就是「較小惡原則」。又或者,他們可能會堅持自己的動物實驗是正當的,認為殺害動物原本就沒有任何道德與法律上的過失。
就這個部份而言,科研與佛法間,一定會產生某些緊張關係。但是這種緊張關係,比起歷史上基督宗教對科技發展的倫理杯葛而言,還是非常微弱的。對於生命有害或是有益這部分的探討,許多的倫理學家,也跟我們站在相同的立場,雖然這些倫理學派的角度與佛法的觀點並不完全一致,我們還是會彼此進行一些對話,甚至是無可避免地對對方的觀點提出質疑,然而雙方還是必須經過一番溝通跟討論來互相理解。
除了對動物實驗的倫理判斷,佛法與科研立場相左,如前所述,「如實知見」的基本態度,不拘泥於神學框架,所以佛法與科學有豐富的交集。相較之下,基督宗教的部分神學信念,就容易與科研結論產生對立。
佛法的緣起論,不足以造成對科學研究的任何威脅。即便在佛經中談論到所謂的三千大千世界、須彌山以及四大部洲等天文、地理結構圖像,但無論如何它們在佛法中,都只是一套無關核心議題的器世間樣貌描述,就印順導師的看法,這只是在古印度知識背景下開展出來的宇宙觀、天文地理觀,2如佛典《長阿含經》最後一部「世記經」,有關天文地理的陳述,算是「世間悉檀」,有一部分確實來自佛陀對實相的洞察,但有些描述並不符合科研結論。
佛教徒其實並不太在意這些世間悉檀是否符合科研實相,也不覺得這類「世間悉檀」的描述一旦與科研結論有所落差,會造成天搖地動的後果,但在西方的神學系統中,對牴觸《聖經》教義的科研結論,是非常介懷的。
進化論跟創造論間,本來就是互相牴觸的。西方中世紀的教育體系,是由教會所支持與掌控的,所以對違背聖經的科研結論,教會難免反感、抵制,形成強烈的宗教介入。現代教育體系,大都由國家支持,甚至以俗世力量進行法律規範,以保障教育體系的獨立性,避免宗教干涉科研與教學內容。西方教會便以一刀切的分割方式,來劃分「世俗」與「神聖」的兩端,即使無法干涉俗世的科研發展,也要在倫理層面嚴加把關。退而求其次,也不得不建構思想堡壘,強硬要求教會與俗世體制各司其職且互不干涉。在東方發展的佛教,基本上比較沒有這種「神聖」與「世俗」拉鋸戰的問題。
科研有效益的業績壓力
對科研者而言,科研本身是價值中立的,不一定要涉入各種價值判斷,例如:幸福、快樂、善良、自由、人權,但不可否認的是,科研本身是要付出成本跟代價的,尤其是,一些科學研究的成本其實是非常巨大的,必然要由公部門輔以預算編列跟計畫補助,或是企業界經效益評估後,挹注資源進行研發,這才能獲得研發經費。
而挹注經費的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他們當然會有很清楚的目的性;例如,國家政策總是希望科研結果能增強公眾效益,或是帶來人類前瞻性的光明期待等,所以提供經費的單位,必定會有其價值判斷的內在構思,作為編列預算與分配資源的考量要素。
以台灣的科技部為例,它有時會主動拋出一些新穎的研究主題,然而不同於一般的專題研究,它額外編列科研經費,讓教育或研究機構(人員)針對該諸主題,製作研究計畫以申請經費。我們不難從科技部所訂立的研究主題,看出現今國家亟思發展的科研重點。
科技部之所以會這麼做,就是想要引導現有的科研人力,搭配國家所規劃的研究方向,科研者甚至可以進行整合而形成跨領域的研究團隊,而無需透過設立高成本的新科研機構來達成國家使命。因此藉由公部門所拋出的補助項目,就可窺知國家近期科技發展的目標。由此可知,科學研究不可能沒有增益公共利益或企業利益的目的,也並非全然價值中立,必須跟各種相關「效益」進行連結考量。
就某種程度來說,科學研究即使不需要很多的經費,也還是需要科研者投入相當多的時間、體力與心力的,它們彼此間一定存在著擠壓效應,例如:擠壓到科研者做其他事情的時間。一個科學家可以日以繼夜、廢寢忘食,且以長達多年的時間投入在研究中,期能獲得某種科研的成果,他必然也有自己投入這麼多時間、體力與心力的強烈目的。
如果他的目的,純粹是為了個人的名聞利養,其目的就顯得比較狹隘;如果他所期待的科研成果,會給國家、人類或社區帶來公眾利益,讓眾生離苦得樂,其目的就較為寬廣。因此科研這項巨大投資,是不可能價值中立且不含有任何倫理期待或效益考量的。包括個人、機構或國家,大都以效益為考量目標,只是效益的範圍跟大小可能會有所差異。
科研必須受到倫理監督
準上所述,科研與佛法在尋求眾生「離苦得樂」的目標上有共同性,但這僅是就善的方面而言;然而科研並非一定只是朝著善的方向發展,有時國與國之間的武力競爭,可能會促使科研者進行生化武器或核武器的研發,而對其他國家或全球人類造成潛在的威脅,科研發展,也可能只顧自己或我群的效益,而不顧其他個人或群體的損害,或只顧人類福祉而不顧其他動物死活。
這也間接說明,為何許多科研項目,特別是在涉及動物或人體實驗時,會強制其受到倫理委員會的審查;為了嚴格把關,其倫理委員會成員不能只有科研人員,一定還要包含外部的法律專家、倫理學家等。讓外部人員共同介入,一起討論科研計畫案的執行是否有違倫理。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機制,就不難看出,科研手段、過程或目的,都有可能出現倫理爭議,所以必須接受同儕與外部的共同監督。
以基因工程為例,人類已有基因檢核、改造與重組的能力,然而到底什麼可以做?什麼是不能做的?這條能不能做的界線要劃在哪裡?這些問題,科研者往往不太在意,頂多是在倫理學家盯得緊,法律學家也看得嚴的情況下,才會受到違背倫理和違犯刑法的抨擊;另外還有一些來自宗教界的質疑與抵制,這才讓科學界謹慎面對輿論或法律。特別是相關法規,這往往來自多方角力與折衝,而不是就著科研者的單方需求來制訂的;一旦法規被制定出來,就可以嚴格限制科研內容,尤其是在涉及動物實驗或人體實驗時,相關法規往往讓他們覺得綁手綁腳。
從這些法規必然會形成的因緣觀察,我們可以發現:即便不是由佛法的層面切入,而是從一般世間法的角度旁觀,都已經意會到,科研在某些地方是需要劃上紅線的,科研者不可以跨越這些紅線。但問題是,現在許多科研的技術已經成熟,如果單用法律來規範科學家不准操作,這是有困難的,最後可以綑綁住科研發展界線的,恐怕只有經費預算。但仍有一些不需要很多經費,卻會牴觸生命倫理的實驗在悄悄進行,我們是防不勝防的。
二戰時期那些殘忍的人體實驗,就屬於沒有道德底線的科技研究,當然它背後有國家公權力的默許乃至支配;而除了國家邪惡的掌控外,不排除還有科研者自己的野心,例如,期待得到諾貝爾獎或成為該領域的佼佼者,就像韓國的黃禹錫科學醜聞,3他為了讓自己在該領域的成就捷足先登,而不擇手段進行違法的人體實驗,乃至數據造假,凡此種種,可以看出:世間如果沒有法律的制約與倫理的盤點,光憑科學研究者自我把關,可能會引發倫理問題,甚至帶來人類、動物乃至生態危機。
佛法如何幫助科研者跳脫困境?
鄭靜明教授:
筆者最後提出一個科研案例請教法師:美國籍細胞生物學家芭芭拉‧麥克林托克(Barbara McClintock),於一九二七年從康奈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獲得植物學博士學位,之後她一直以玉米作為自己的研究材料。一九四○年代,她在玉米細胞中發現了跳躍基因(jumping genes),這個重要的發現遠遠的超越了當時其他科學家所能理解的範圍,至使她的科研工作在往後的數十年間,完全被科學界所忽視,但她依然堅持相信自己在顯微鏡下的科研數據,終於在三十多年後的一九八三年,她以八十一歲高齡,榮獲諾貝爾生理學醫學獎,並成為至今諾貝爾獎得獎項目中,唯一獲得諾貝爾非共享的生理醫學領域女性科學家得主。4
在《玉米田裡的先知:異類遺傳學家麥克林托克》一書中,伊芙琳‧福克斯‧凱勒(Evelyn Fox Keller)稱,麥克林托克是「被廣泛認定為二十世紀科學界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對於像麥克林托克這樣優秀的科學家,她在獲得諾貝爾獎前所遭遇到的不公待遇,不知法師是否可以就佛法的角度,對科研者提供正向的幫助,來幫助他們跳脫所面臨的困境。
昭慧法師:
在任何一個行業或領域中,都會有眼界不夠廣遠、心胸不夠寬大的人,會對像芭芭拉這樣的人產生類似的傷害。不論是在科學界或在其他任何一個專業領域,一些較有前瞻性跟洞察力的人,因為走得太快、太遠,一般人本來就跟不上,若再加上目光如豆、心胸狹隘,很難容忍他人出頭的言論。種種人性的心理因素加在一起,會讓傑出的人在各自的專業領域中受到打壓。
這時佛法的「無我」智慧,就能使他們平安渡過這段灰色歲月。把自我縮小,專注在某項專業的知能培養,期待自己的專業知能,在未來能讓眾生離苦得樂。一個人若能將目標設定在於此,就不會太在意,他人是如何看你,或自己是否會因此而失去名聞利養。有時會出現更猛烈的迫害,例如:身分、職業被剝奪了,在專制社會裡,某些專業主張甚至可能讓人連生命都被剝奪了。
但生命的努力也不只是一生一世,如果我們想成為阿羅漢,這些或許都不重要;但如果我們希望證得無上正等菩提,這一路走來,當然會經歷各種酸甜苦辣,這是我們必然要承受的。只要心裡坦然,把自我縮小,把專注力盡量放在自己所在意的專業研發過程與目標,而不是放在自己身上,就不會自怨自艾,自憐自戀。這「無我」的佛法智慧,就是面對打壓或挫折的安身立命之道。
如果說基因會跳躍的科學研發工作,等待了三十年才被科學界所正視,反思人權、女權或動物權運動者,他們有時是經歷了數個世代,都可能沒有什麼結果,也可能在他們付出很多的努力之後,一切卻又回到了原點,但我們不能因此就放棄了努力。人活著總是要努力,能盡多少力就盡多少力,總不能無意義的活著,讓一切都沒有開始就結束了。即便努力的結果不盡如人意,至少自己已經走過一遭,總好過束手無策。
為了讓自己的生命變得更有意義,我們對世間的回饋與酬償,不需要有過多的期待,這時我們就能益發體會到佛法所說的「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而能「安住其心,降伏其心」,泰然度過困境。
1 《景德傳燈錄》:「師因東西兩堂各爭猫兒,師遇之,白眾曰:『道得即救取猫兒,道不得即斬却也。』眾無對,師便斬之。趙州自外歸,師舉前語示之,趙州乃脫履安頭上而出。師曰:『汝適來若在,即救得猫兒。』」(CBETA 2024.R3, T51, no. 2076, p. 258a3-7)
2 印順導師,《佛法是救世之光》,台北:正聞出版社,2008年,頁415-425。
3 朱真一,〈韓國黃禹錫案的教訓(2)——論文造假及教訓〉,《台北市醫師公會會刊》第62卷第1期,2018年,頁84-89。
4 Evelyn Fox Keller, A Feeling for the Organism : the Life and Work of Barbara McClintock, Times Books Press, 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