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期 出刊日:2003年7月27日 發 行:佛教弘誓學院 編 校:釋傳法 創刊日:2001年1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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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生運動 | ||||
血腥殺豬 比賄選嚴重 釋昭慧 七月二十五日報載:花蓮縣長選戰,為了殺豬宴客是否涉及賄選而展開激辯,屏東原住民部落大學則於二十四日進行殺豬教學觀摩。 殺豬竟可成為「教學觀摩」,而且公然秀於媒體。豬隻被宰殺時,大量鮮血流下,這種血淋淋的鏡頭,竟可公開曝光在全國視聽群眾(包括幼兒與少年)之前,擺明了要「殺給你看」,這真是匪夷所思! 檢警部門關心的,只是殺豬宴客是否涉及賄選的問題;媒體的報導,則只強調原住民舊慣文化的意義。但在筆者看來,此中暴戾與血腥的不良示範,才是比賄選更嚴重的問題;而文化舊慣的價值,也無權「無限上綱」,凌駕於一切價值之上,特別是當它與「生命價值」有所衝突的時候。 好生惡死,是所有動物的本能。一個文明社會,即使無法全面戒殺,但必然對「殺」之一事,抱持「哀矜而勿喜」的態度;更深深體會得,眼見耳聞殺生過程,往往助長暴戾,無益於社會之良善風俗,所以會選在隱蔽角落以進行之。在一個文明社會裡,我們必須更為重視生命尊嚴,無論殺的是人還是豬,吾人都無權以文化舊慣為由,大剌剌地「殺給你看」! 此事非關「原漢意識」,而是普世價值。台灣過去每逢選舉,總有一、二候選人在廟口「斬雞頭」以自誓,此一惡質文化,因被動保團體嚴厲譴責,近年來已消聲匿跡。民國八十二年初,因台南天后宮文化季展開「抓春雞」活動,關懷生命協會出面強烈抗議,並未因其為漢民族之文化舊慣,而就視作免受公評的「化外之區」。古中國處決罪犯,種種酷刑不一而足,並且允由公眾圍觀行刑過程,有的還「梟首示眾」;隨著道德意識的進步,刑罰不但力求人道、減除痛苦,而且刑場隱蔽,不令民眾目睹行刑過程。這都是人道精神的展現,吾人無權以斬首示眾為漢民族之文化舊慣,即要求刑罰復古且准予圍觀。 即使殺豬宴客風波出自泛藍陣營,吾人對此事之置喙,亦非關藍、綠標籤問題。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民進黨籍立委候選人徐宜生,大鬧於宋楚瑜感恩晚會現場,將無辜的仔豬拖上街頭,拋擲於十數公尺遠,小豬當場摔死一隻,有的骨折,有的奄奄一息。關懷生命協會同樣是出面強烈抗議徐氏虐待動物,並要求其公開致歉。徐氏乃於其競選總部成立時,「向全地球的豬道歉」,過後並於民進黨中央,正式向台灣人民道歉。如果較諸拋豬更為血腥的殺豬,竟可拿來當作「教學觀摩」,我們又有什麼理由認定,徐氏當年必須為其拋豬惡行而致歉?難道政治標籤一經轉換,善惡倫理即可予以倒置? 即使不在倫理學層次討論價值優位問題,落實在法律層面,公開殺豬,而且招徠媒體以迫令民眾「觀摩」之,也並非無法可管。動物保護法第十三條明文規定:「除主管機關公告之情況外,不得於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宰殺動物。」不料農委會面對此一質詢,其答覆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畜牧處官員說:如果殺的是「肉豬」,就觸犯動保法第十三條規定,得處一到五萬元罰金;不過,若被宰殺的是「山豬」,那可能就屬於林業處保育科的管轄範圍了。而保育科官員則皮球一踢:「不管是肉豬或山豬,都不是保育類動物,怎麼是我們管的呢?」(25日中時晚報二版,陳世財報導)這令筆者不禁想起「鋸箭法」的典故:有人中了箭,請外科醫生治療,醫生把箭桿鋸斷了,即索謝禮,問他何以不將箭頭拔出?他說:「那是內科的事。」 事實上,動物保護法第三條,早已對該法所指涉的「動物」下了定義:「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至於經濟動物的定義,則是「指為皮毛、肉用、乳用、役用或其他經濟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準此以觀,肉豬固然是經濟動物,山豬在台灣,也早已因其非屬「保育類野生動物」而被人工飼養、繁殖、買賣,且已被當作宰殺宴客的對象了,那當然也是經濟動物,最少也可涵蓋於前述定義的「其他動物」範疇之中。總不能讓這群山豬徒然長了一副「脊椎」,卻因其非保育類而被人工飼養,竟成了動物保護法與野生動物保育法都管不到的「化外之豬」吧! 九二、七、廿五 于尊悔樓 ——刊於九十二年七月廿七日《自由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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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文章 | ||||
《成佛之道》偈頌科判表出版十年回顧 釋性廣 一九八九年台北善導寺弘誓學佛班開課,以 印順導師造的《成佛之道》偈頌為教材,由昭慧法師與筆者分別教授「大乘法義」(偈頌第五章〈大乘不共法〉)與「基礎佛法」(偈頌第一至四章)課程。為引導學員深入研習,我們再依各人所講授部份,將偈頌分段科判並製成圖表,並呈給印公導師修改指正,《獅子吼月刊》廿九卷第三期亦曾刊載此一科判表。此《科判表》除作為學佛班學員的補助教材之外,亦因應教中同道與學佛居士的索取,列印多份寄贈給大眾結緣。 一九九二年,第二期學佛班開課在即,教材之需求量與來函索取的份數很大,檢討原先由電腦列印之科判表,黏貼、翻閱、保存與流通均感不便,故將之交由法界出版社重新排版印刷,以梵夾本型式刊行。 倏忽十年已過,《科判表》一直是法界出版社的長銷書之一,尤其是佛學院開學或佛學研習營開班期間,總會接到大量的訂書單;此書不但在國內擁有眾多讀者,從海外各地流通處批書的地區和數量來看,也可以反映出 印公導師的思想在世界華人佛教地區,都擁有相當多的學習者。 筆者在推廣部、佛學院,乃至是社區大學授課時,一直是將《成佛之道》列為上課的主要教材之一,學員們從研讀導師結構嚴緊,論理精要的著作中,開啟佛法正見,也紮下良好的佛學基礎。而筆者在弘誓學院推廣部講授「阿含經導讀」,與在研究部兩度擔任《阿含經》課程時,亦佐以《成佛之道》與此科判表,向同學講述佛陀法教,阿含經義。這是著眼於,雖然《成佛之道》一書之體例與架構乃由 印公導師所作,然而其中徵引經論,忠於佛義,差不多每一句偈頌都可以在《阿含經》中找到出處,故依之而學將可得提綱挈領之益。而每每在與同學以偈頌對照經文的研讀之時,對於 導師的經教學習之深,論義鑽研之精,大眾咸感嘆為觀止,讚嘆不已。 在《阿含經》課程之初,筆者會先帶領同學將科判標題編列序號,爾後在讀經時,再依照科判編碼,許多經文義理多能歸類整理,綱舉目張。同學們表示,依此反覆斟酌,對照科判以安列經文內容的研讀方式,讀過的經文大都印象深刻,不易忘失。而且所做的資料,對於未來寫論文翻尋原典,引經論述時,更是非常方便,只要按圖索驥,則捶手可得。 由於當時推廣部課程也同步製成錄音帶課程,提供給遠地的學員在家自習,這期間也聽到許多學員提出透過錄音聽講,不易掌握編碼要領的反應。 今值此書出版十年之際,顧及多方需要,將之重新美編排版,加大字體,並增加科判編碼號,以方便大家的研讀。 本書之設計與編校,由空寂法師一人擔綱,多方疇量,誠意可感! 謹此祝願: 佛陀正法普宣廣化 人間佛教為眾依怙 印公導師嵩壽綿長 師友同道為法珍重 公元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於法印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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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訊息 | ||||
出版訊息 ●第四屆「人間佛教,薪火相傳」祝壽研討會DVD /定價:1200元
為慶祝印順導師九八嵩壽,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九、三十日,於中央研究院學術活動中心主辦第四屆「人間佛教,薪火相傳——印順導師思想之理論與實踐」學術研討會,逾五百人參與盛會。 本屆研討會兩大主題為「博大精深的印順學」與「當代佛教走入人間」,海峽兩岸教界與學界菁英濟濟一堂,談學論道,所發表之論文,亦極具深度與廣度。昭慧法師並於會議中發表深受學界矚目的新書《佛教規範倫理學》。 本社特為製作全程錄影之DVD,以饗讀者,並為台灣佛教史留下一段人間佛教的影音見證。
●《成佛之道》偈頌科判表(新版)/定價:300元 印順導師造頌•昭慧法師、性廣法師科判製表 訂購專線:02-87896108 劃撥帳號:15391324 法界出版社 團體定購,另有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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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反墮胎運動 | ||||
聲援無辜的胎兒生命.請連署支持 刪除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九條第六款
我國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九條允許墮胎的各情況: 在符合母親健康、胎兒健康、非強暴懷孕三個條件下,法律不應允許墮胎(人工流產)。但第六款卻成為可自由心證的合法殺人,使我國成為世界上墮胎規定最寬鬆的國家,我國的墮胎比例居然是美國的六倍,每年的墮胎奪去30至50萬無辜生命,其嚴重性與不合理性不言可喻。然而,在現今台灣的功利主流思想中,並無法禁絕所有的墮胎,但至少應該可以推動有條件的限制墮胎: 1.建立諮商輔導制度:墮胎前需先至諮商輔導機構(人工流產之醫師不可同時為輔導人員)開立輔導證明書。輔導人員應提醒婦女,胎兒在任何情況下皆具有生命權、墮胎對身心的傷害、能否有其他替代方案等。 2.增加沈思期:輔導後至執行人工流產前要有一星期之沈思期。但如母親有生命危險時,則一星期的沈思期可以免除。 目前連署人數已達8萬多人,近百位立法委員簽名支持刪除第六款,同時立法院已通過一讀,為使十月立法院能順利通過二、三讀,急需更多人士的連署支持!。您可以上網連署:http://www.oursweb.net/events/savebaby(歡迎連結) 輔仁大學神學院生命倫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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